责编: 作者: 发布时间: 2016-02-04 来源: 点击:8619 次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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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发现和培养我区各族青年摄影人才,提升内蒙古摄影的整体水平,推动我区摄影事业的蓬勃发展;同时为了能在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之际出版摄影画册、举办摄影展览推荐一大批优秀的摄影作品,内蒙古摄影家协会将于2016年举办首届内蒙古青年摄影艺术展,此后每三年举办一次。
现面向全区广大青年摄影家、摄影爱好者征集首届内蒙古青年摄影艺术展作品。
一、组织机构:
主办: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协办:内蒙古自治区摄影家协会
二、征稿细则
1.参展对象:年龄45周岁以下(1971年1月1日出生,以身份证为准)、内蒙古自治区内的青年摄影家、摄影爱好者、在校学生。
2.所有投送的摄影作品,创作时间应为2014年1月1日之后,题材、体裁、风格、拍摄地点不限,黑白、彩色不限。谢绝完全借助电脑软件制作合成的作品参评。
3.作品件数不限,组照每组限4—8幅(注:每幅/组作品为“1件”)。
4.投稿作品提交电子文件。电子文件要求:
a.投稿作品电子文件要求统一为jpg格式,文件大小3-8M(注:文件过小不利于评选),以作品名称作为文件名,组照作品应单独建立文件夹并标明为组照;
b.作品的文字说明、拍摄时间、拍摄地点及作者的真实姓名、单位、职业、联系电话、通讯地址、邮编、邮箱等信息可建文本文档或Word文档放置在母文件夹内均可;
c.母文件夹标题按以下顺序注明:市(地区),作者真实姓名、联系电话即可(例如:赤峰市-陈大文-13912345678);
d.最后将总文件夹打包成压缩文件发到协会邮箱:nmgzzqsyjxh@163.com,邮件标题注明作者姓名加“青年展稿件”字样,得到协会邮箱自动回复即可,主办方不另行通过其他方式回复。因自身意外情况而造成空投,主办方不负任何责任。
5.本届展览不收取任何费用,不退稿。作者享有署名权,主办方对所有入选作品有使用权。
6.投稿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10日(以收到稿件为准)。
三、奖项设置
本届摄影艺术展拟入选作品180件左右。
四、参展须知
1. 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选送作品的实际作者,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。凡因稿件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。
2. 入选作者有义务向主办方证明其作品的真实性,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方提供入选作品原始影像(原始数据文件或底片)。原始数据文件指直接从相机或数码产品后背中导出的、未经任何软件处理的、含有拍摄机型、拍摄时间、相关参数等完整原始数据的文件。
3. 凡投稿者,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,请严格遵守。凡不符合规定者,将被取消与本次影展有关的一切资格。
4.主办方对本届展览征稿启事具有最终解释权。
五、评选方法
由主办单位组织摄影家、专家、学者进行评选。
六、联系方式
地 址: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43号
邮 编:010010
单 位:内蒙古自治区摄影家协会
收件人:张放(手机:15391163243)、杨静(手机:18647100267)、边雲霞(手机:18647963291)
电 话:0471-6288720转803
电子邮箱:nmgzzqsyjxh@163.com
内蒙古自治区摄影家协会
二〇一六年一月